关于印发《镇江市教育局机关作风建设和绩效管理考核评比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
《镇江市教育局机关作风建设和绩效管理考核评比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好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考评办提出。
附件:《镇江市教育局机关作风建设和绩效管理考核评比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主题词:印发 机关 考评细则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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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市作风建设和绩效管理考评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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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发送: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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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9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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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机关作风建设和绩效管理 考核评比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镇江市教育局机关作风建设和绩效管理考核评比办法(试行)》(镇教发〔2012〕77号)和镇江市教育局《机关管理制度汇编》,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分为:日常工作、目标管理、综合测评和“对标找差、创先争优”四个部分。
(一)日常工作考评
日常工作考评以两个月为一个周期。
⒈日常工作考评的主要形式
定期检查:定期对各处室及工作人员的常规工作、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办公环境进行检查。
随机抽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和群众代表以及机关工作人员代表随机抽查。
投诉受理:及时办理社会各界和机关内部对处室及工作人员的投诉。
专项调查:对考评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调查,形成报告。
跟踪督查:跟踪督查相关考评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
⒉日常工作考评实行扣分制
⑴工作人员上班或节假日值班或集中活动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的、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的,每次扣2分;
⑵领导交办的工作做得不及时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
⑶工作未尽责被投诉的,每次扣2分;
⑷乱收费用、向服务对象直接或变相吃拿卡要、工作推诿扯皮、擅自到基层评比检查的,每次扣2分;
⑸信访信件处理超过时限的,每次扣2分;
⑹工作被问责的,每次扣2分;
⑺工作中出现失职失误的,每次扣2分;
⑻被上级通报批评、舆论曝光的,每次扣4分。
有影响部门形象,与机关工作人员身份不相称,不符合岗位规范要求的其他行为和表现,参照上述相应条款扣分。
(二)目标管理考评
目标管理考评以两个月为一个周期。
⒈根据局办公会议审议同意的工作目标,分别按双月、年度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⒉目标管理考评实行扣分制,对因自身原因没有按时保质完成工作目标,按责任大小,对责任人扣1~3分,造成不良影响的加倍扣分。
(三)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一般每年度一次。
⒈综合测评:领导测评(30%)、处室测评(20%)、服务对象(单位)测评(50%)。三项得分累计,即综合测评分。
⒉测评分值:满意(100分)、基本满意(80分)、不了解(60分)和不满意(0分)四个档次。弃权不计票。
(四)“对标找差、创先争优”考评
“对标找差、创先争优”考评,每个年度一次。在“三位一体”考评的基础上,加分不封顶,减分不保底,结算年度考评总分。
⒈符合下列条件的加分: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级表彰奖励的,分别加5分、3分、1分(综合加倍,下同);获得中央和国务院领导、省委省政府领导、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肯定的,分别加3分、2分、1分;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创新成果奖的,分别加3分、2分、1分;在国家级、省部级、市级报刊杂志上发表调研报告、论文的,分别加3分、2分、1分;在推进全局性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成效的,加2分;大局意识强、合作精神好的(专项测评名列前茅),加1分。
⒉有以下情况的扣分:经权威部门认定,在指标数据上弄虚作假,被省市有关部门通报的,扣10分;在安全稳定等方面发生责任事故、在工作中产生失误,视情节轻重,分别扣4~8分。
二、考评结果的计算
(一)双月考评以日常工作、目标管理的考评为主,以完成任务,没有差错为基本要求。
(二)年度考评在双月考评的基础上,结合综合测评得分,加上“对标找差、创先争优”得分,评定考评等次。
(三)考评采用百分制,分值比例分别为日常工作20分、目标管理50分、综合测评30分。“对标找差、创先争优”另行加、减分。扣分情况没有得到及时有效整改的重复扣分。
三、考评结果的评定
考评结果等次,不设限额。
(一)双月考评等次
双月考评分为四个等次:
一等奖:目标管理完成情况好,有亮点、有特色,且在日常工作中没有其他问题和差错;
二等奖:工作目标完成较好,且没有其他问题或差错;
三等奖:工作目标完成,但有小问题小差错;
无奖:考评中发现“一票否决”的现象,即在日常工作、目标管理考评中因自身原因,有下列情况的,不予享受奖励:工作目标未完成的;工作作风影响发展环境,被举报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出现违法乱纪行为的;安全稳定工作中发生特(重)大事故的;出现严重失职,被上级通报批评,被媒体曝光,群众反映问题较多,造成较大影响的。
(二)双月考评等次产生办法
各处室隔月5日(节假日顺延)前填写相关表册并推荐本处室工作人员申报双月考评等次;处室主要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推荐。
考评等次的产生,结合局办公会议处室近期工作汇报及主要领导的点评。
局考评办定期汇总日常工作、目标管理的考评分值,同时提出考评等次的初步意见,一周内对一等奖申报者和拟定为三等奖及“一票否决”的实地考评,得出结论,报领导小组10日内审议决定。
(三)年度考评等次及产生办法
根据双月考评的累计和综合测评及“对标找差、创先争优”的考评分值综合评定。
处室考评总分排名前2~3名,个人排名12%之前的为一等奖;考评排名靠后,且有不良影响的,为三等奖;最后1名,且有较大负面影响的,列为重点整改对象;其他为二等奖。
四、考评结果的运用
(一)考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由有关领导和局考评办将考评结果、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有关处室和有关人员。教育局结合市政府对本局的考评等次,按年度考评等次对处室和个人进行奖励。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管理使用的重要依据。
(二)重点整改的处室和个人应向领导小组作出书面专题整改报告,有针对性地限时整改。连续两次被评定为重点整改的,其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调离岗位或转成非领导职务,直至追究其他相关责任。
(三)个人双月奖分一、二、三等和无奖四个等次。在双月考评中有“一票否决”的,年度奖原则上下降一个等次,直至一票否决。
五、考评工作的责任部门
考评日常工作由市教育局机关作风建设和绩效管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细则由考评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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